老人宅基地孙子女继承是否需要公证?
家里老人有一处宅基地,现在老人去世了,我作为孙子女想继承。不太清楚在这个过程中需不需要去办理公证。担心不办公证后续会有麻烦,又怕办了公证浪费时间精力,所以想问问这种情况到底需不需要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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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明确一点,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农村集体,并非个人财产,所以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宅基地不能被继承,但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个人合法财产,可以继承 。 关于孙子女继承老人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否需要公证,答案是不需要强制公证。《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规定,因依法继承等导致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申请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其他权属来源材料、依法继承的材料等,并没有将公证文书列为必须提交的材料。 这意味着即使不进行公证,只要能提供合法有效的继承证明材料,就可以按照规定进行宅基地房屋的继承登记。比如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能证明你有权继承的材料 。 不过,公证也有其好处。公证可以对继承事实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核实,增强继承的公信力。经公证的文书在作为证据使用时,具有较高的证明力。如果在继承过程中,各继承人之间对于继承事宜存在争议,或者担心后续可能产生纠纷,那么办理继承公证可以起到预防纠纷、明确权利的作用。 总之,孙子女继承老人宅基地房屋时,公证不是必经程序,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如是否存在继承纠纷、是否担心后续权益保障等,来决定是否办理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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