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企业职工最低生活费是多少?

我在一家企业上班,最近企业经营状况不好,说要给我们发最低生活费。我不太清楚这个最低生活费是怎么算的,也不知道具体标准是多少,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这个最低生活费能保障我的基本生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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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工生活费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企业职工最低生活费是指在企业停工、停产等特殊情况下,为保障职工基本生活,企业按照一定标准向职工支付的费用。这一概念主要是为了在企业经营困难时,避免职工的生活陷入困境,保障职工的基本生存权益。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这里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各地一般会出台具体的实施办法。例如,有的地方规定,企业没有安排职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生活费,这个比例通常在70% - 80%左右。也就是说,如果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是每月2000元,按照70%的比例计算,企业支付给职工的最低生活费就是每月1400元。 企业职工最低生活费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它会随着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而变化。同时,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水平不同,最低生活费的标准也会有所差异。如果你想了解所在地区具体的企业职工最低生活费标准,可以咨询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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