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是给单位还是给个人的?
我之前在工作的时候受了工伤,现在涉及到工伤赔偿的问题。我不太清楚这笔赔偿到底是应该给单位还是给我个人。我担心单位会把赔偿款拿走,所以想了解一下法律上对于工伤赔偿的归属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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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是给予受工伤的职工个人的,而不是给单位。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工伤赔偿的概念。工伤赔偿是指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依法从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获得的经济补偿。这是对劳动者因工伤所遭受的身体伤害、经济损失以及未来生活可能受到影响的一种补偿和保障。 从法律依据来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此外,职工因工伤还可能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赔偿项目。这些赔偿项目都是明确给予工伤职工个人的。 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在职工发生工伤后,有义务协助职工进行工伤认定和赔偿申请等工作。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职工的工伤赔偿费用则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但这并不意味着赔偿款是给单位的,单位只是在未履行缴纳保险义务的情况下承担赔偿责任,最终的赔偿对象依然是受伤职工个人。 综上所述,工伤赔偿是属于受工伤职工个人的合法权益,单位不能侵占这笔赔偿款。如果职工发现单位存在截留、挪用工伤赔偿款等违法行为,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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