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保守治疗如何赔偿?

我受了工伤,医生说适合保守治疗。现在我不知道这种情况下该怎么获得赔偿,赔偿的流程是怎样的,能赔哪些费用,标准又是什么,希望有人能给我详细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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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工伤保守治疗的赔偿问题,是许多受工伤劳动者关心的重要事情。首先,我们要了解什么是工伤保守治疗。简单来说,就是不通过手术等较为激进的方式,而是采用药物治疗、康复理疗等相对温和的手段来治疗工伤。 在工伤发生后,第一步是进行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认定为工伤后,接下来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确定赔偿标准的重要依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根据劳动者的伤残情况,确定伤残等级。 关于赔偿的项目和标准,不同的情况有所不同。一般来说,工伤保守治疗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等。医疗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护理费,如果工伤职工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如果经过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了伤残等级,还可以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赔偿。例如,一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以此类推。具体的赔偿标准和计算方式,要根据伤残等级和当地的规定来确定。总之,工伤保守治疗的赔偿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流程的,劳动者要及时按照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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