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伤残的标准是什么?


工伤认定伤残标准是指在职工发生工伤后,对其伤残程度进行评定的准则。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首先,工伤认定是确定职工所受伤害是否属于工伤的程序。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而伤残评定则是在工伤认定之后,对工伤职工的伤残程度进行鉴定。我国目前使用的是《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 - 2014)标准。该标准将残情级别分为一至十级,最重为第一级,最轻为第十级。例如,一级伤残的标准包括极重度智能损伤;四肢瘫肌力≤3级或三肢瘫肌力≤2级等;十级伤残的标准包括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 cm²;全身瘢痕面积<5%,但≥1%等。 进行伤残评定时,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组织专家根据上述标准进行评定,最终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了解工伤认定伤残标准,对于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职工在发生工伤后,应及时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认定和评定,以获得相应的赔偿和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