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时房产该如何分割?

最近在考虑离婚的事情,家里有套房子,是婚后双方一起出资买的,但房产证上只写了对方的名字。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房子到底怎么分,是一人一半,还是会有其他的分配方式,想了解一下具体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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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时房产的分割情况较为复杂,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要明确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哪些是个人财产。 如果是婚前一方独自出资购置且在婚前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不管房屋登记在谁名下,也不管是单独承担个人贷款还是全额购房,该房产都属于个人财产。比如,小王在结婚前自己全款买了一套房,并且房产证在婚前就办下来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这套房就是小王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这是因为《民法典》尊重个人婚前的财产权益。 若是婚前双方共同投资购买的房产,并且登记于配偶双方名下,这种情况就应视为夫妻共有财产。 婚后若使用个人婚前财产购房,并且已付清全部房款,仍视为个人财产。举例来说,小李结婚前有一笔积蓄,婚后用这笔积蓄全款买了一套房,那么这套房属于小李个人财产。 对于婚前所购房屋,婚后共同还款的情况,离婚时房子仍视作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不过要对共同还款部分及相应增值部分给予对方补偿。例如,小张婚前贷款买了一套房,婚后和妻子一起还贷款,离婚时房子归小张,但要给妻子共同还款部分以及这部分还款所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的补偿。 要是双方以共同财产购买房产,却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这种情况下该房产所有权归属父母,离婚时不作为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分割,仅可按出资比例作为债权处理。 而对于夫妻共同房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比如双方婚后共同购买的房产,正常情况下可以先协商怎么分,如果协商不了,法院会综合各种因素来判决 。若存在一方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等情形,在分割房产时可对其少分或不分。总之,离婚房产分割要依据具体情况,遵循法律规定,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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