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调查取证有哪些注意事项?


工伤认定调查取证是确定职工所受伤害是否属于工伤的重要环节,在这个过程中有诸多需要注意的事项。以下将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关于调查取证的主体。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进行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这意味着,在调查取证过程中,主要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主导,其有权根据需要进行调查,用人单位、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等都有协助调查的义务。比如,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资料,包括职工的劳动合同、考勤记录、事故报告等。 其次,调查取证的范围也有明确规定。调查的内容主要围绕职工是否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等方面。这就要求收集的证据要能够证明这些关键要素。常见的证据类型有书证,如医疗诊断证明、病历等,它们可以证明职工受伤的情况和程度;物证,比如事故现场的相关物品等;证人证言,即了解事故情况的人所提供的证词。在收集证据时,要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例如,证人证言应当由证人本人签字确认,并且证人要能够清晰地描述事故发生的经过。 再者,调查取证的程序必须合法。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进行调查时,应当向被调查单位和个人出示证件,告知其调查的目的和依据。在询问证人时,应当个别进行,并制作询问笔录。对于收集到的证据,要妥善保管,建立档案。同时,调查人员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以保证调查结果的公正性。 另外,时间限制也需要注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一般应当在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这就要求调查取证工作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避免因拖延导致工伤认定结果不能及时作出。 最后,用人单位在调查取证中的责任不容忽视。如果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或者调查取得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所以,用人单位要积极配合调查,提供相关证据,否则可能会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总之,工伤认定调查取证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各方都要积极履行自己的义务,以确保工伤认定结果的公正、准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