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自费的医药费如何报销,能报销多少钱?


首先,我们来了解下工伤自费医药费报销的相关概念。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当劳动者因工伤产生的医药费,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是可以进行报销的。 关于报销流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在完成工伤认定后,还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等情况。之后,劳动者就可以携带相关材料,如工伤认定决定书、医院的诊断证明、费用清单、发票等,到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工伤医药费。 至于能报销多少钱,这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如果用人单位依法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大部分符合规定的医药费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但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这些费用就由用人单位承担。另外,对于一些超出工伤保险报销范围的自费部分,可能需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在合理情况下,用人单位也可能会给予一定的补偿。总之,工伤自费医药费的报销需要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报销金额以符合工伤保险规定的范围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