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走人身损害该怎么赔偿?


在探讨工伤走人身损害赔偿的问题前,我们先明确一下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的概念。工伤赔偿是指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由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给予的赔偿。而人身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要求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侵权法律制度。 一般情况下,工伤赔偿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而人身损害赔偿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等法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如果要将工伤按照人身损害进行赔偿,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比如,当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此时劳动者既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在赔偿计算方面,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不过,走人身损害赔偿和工伤赔偿在程序、举证责任等方面存在差异。工伤赔偿一般需要先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而人身损害赔偿通常需要通过民事诉讼程序,由受害人举证证明侵权行为、损害后果以及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等。因此,在选择赔偿途径时,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最有利于自己的方式来维护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