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是否会对续签合同产生影响?


工伤是否会对续签合同产生影响,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白工伤的认定和相关的法律保障。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对于工伤职工,法律给予了一定的权益保护。 当工伤职工处于停工留薪期时,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这意味着在停工留薪期内,即便劳动合同到期,也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例如,小王在工作中受伤,医生建议休息 3 个月,这 3 个月就是停工留薪期,期间合同到期了,公司不能直接终止合同,而要等 3 个月期满后再根据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如果工伤职工被鉴定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对于一至四级伤残职工,用人单位应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这种情况下不存在合同续签的问题,因为劳动关系是一直保留的。对于五至六级伤残职工,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也就是说,五至六级伤残职工在合同到期时,除非职工本人提出,用人单位一般不能终止劳动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合同的续签走向。对于七至十级伤残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此时,用人单位在合同到期时有选择是否续签的权利,但需要支付相应的工伤待遇。 所以,工伤对于续签合同是可能产生影响的,具体要依据工伤职工的伤残等级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