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停职留薪期间的工资发放标准是怎样的?
我之前在工作的时候受了工伤,现在处于停职留薪期。但是公司给我发的工资和我正常工作时差距很大,我不太清楚这个阶段工资到底该怎么发。想了解一下工伤停职留薪期间工资发放标准是怎样规定的,我该拿多少钱才合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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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停职留薪期,简单来说,就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在此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这是对工伤职工的一种保障,让他们在治疗伤病期间,生活能维持在一个相对稳定的水平。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里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一般是指职工在受伤前正常出勤工作时的工资收入情况,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并不是只发放基本工资。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对于工资发放的具体计算方式,如果职工实行的是计时工资制,那么就按照受伤前正常出勤时的每小时工资标准,乘以正常工作时间来计算工资。如果是实行计件工资制,就按照受伤前一定时间内的平均工资来确定。例如,某职工在受伤前12个月的工资总额是6万元,那么平均每月工资就是5000元,在停工留薪期内,单位就应该每月发放5000元工资给他。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工伤职工可以通过与单位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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