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十级伤残自己辞职怎么赔偿?


在工伤十级伤残且员工自己辞职的情况下,涉及的赔偿问题主要与工伤保险和用人单位相关。以下为您详细介绍赔偿情况。 首先是赔偿项目和标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主要赔偿项目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对于十级伤残,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也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其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如,在某些地区,十级伤残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可能是几个月的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则由用人单位支付。同样,其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一般来说,该补助金是为了补偿员工因工伤导致就业受到一定影响,在离职后给予的一种经济补偿。 接下来是赔偿流程。当员工工伤被认定为十级伤残且决定辞职时,第一步要确保用人单位已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认定为工伤并鉴定为十级伤残后,员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之后,员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相应的赔偿。员工需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如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身份证等,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同时,与用人单位协商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支付事宜。 如果在赔偿过程中,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应当承担的赔偿费用,员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工伤十级伤残员工自己辞职后的赔偿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流程,员工要及时、正确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