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死亡赔偿在家庭中该如何分配?


工伤死亡赔偿是职工因工死亡后,其直系亲属按照法律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的相关补偿费用。一般来说,工伤死亡赔偿主要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首先是丧葬补助金,它是用于职工因工死亡的丧葬支出的补助费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这笔费用是专门用于丧葬事宜的,通常是谁垫付了丧葬费用就由谁获得,用于填补丧葬支出的成本。例如,如果是死者的配偶垫付了丧葬的各项费用,那么丧葬补助金就应归配偶所有,用于弥补其支出。 其次是供养亲属抚恤金,这是发放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的费用。《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配偶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比如,死者有年迈的父母和未成年的子女,他们依靠死者生前的收入生活,那么这些符合条件的亲属就可以按照规定的比例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 最后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对于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分配,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通常会参照法定继承的规定进行分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般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取得,并且在分配时会综合考虑与死者的生活紧密程度、经济依赖程度等因素,并非绝对平均分配。比如,与死者共同生活且经济上依赖程度较高的继承人可能会适当多分一些。 总之,工伤死亡赔偿在家庭中的分配要根据不同赔偿项目的性质和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以确保公平合理地保障各亲属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