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期间发病死亡是否应视同工伤?


在探讨工作期间发病死亡是否应视同工伤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工伤”的概念。工伤,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而“视同工伤”是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虽然不完全符合工伤的一般认定条件,但法律规定将其视为工伤来处理。 对于工作期间发病死亡应视同工伤这一情况,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有明确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这里明确了几个关键要素。首先是“工作时间”,这就是你正常在单位上班开展工作的时间段。其次是“工作岗位”,指你从事本职工作的具体位置或场所。 “突发疾病”涵盖了各类突然发作的疾病,并不局限于与工作有直接关联的病症。而“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是以医疗机构初次诊断时间作为突发疾病的起算时间,在48小时这个时间节点内没能挽回生命的情况。 举个例子,如果一名员工在正常上班时间,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突然感到身体不适,随后被紧急送往医院,经医院全力抢救,但在初次诊断后的48小时内不幸去世,这种情况就符合上述法律规定,应当视同工伤。 一旦被认定为视同工伤,劳动者的近亲属就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这些待遇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丧葬补助金是为了帮助处理死者的丧葬事宜给予的费用;供养亲属抚恤金是对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亲属给予的经济补偿;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则是对死者家属的一次性经济赔偿。 所以,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依照法律规定是应当视同工伤的。家属可以按照法定程序申请工伤认定,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