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的鉴定标准是什么?

我在工作中受了伤,怀疑可能是职业病,想了解下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的鉴定标准到底是怎样的,好确定自己的情况属于什么程度,也能知道之后该怎么处理,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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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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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是判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的重要依据,它为工伤待遇的确定和处理提供了关键的参考。下面将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工伤和职业病。工伤是指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职业病则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 - 2014)是我国现行的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的国家标准。该标准根据工伤及职业病可累及各系统和器官,将残情级别分为一至十级。最重为第一级,最轻为第十级。 对于一级伤残,标准是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完全或大部分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比如极重度智能损伤、四肢瘫肌力≤3级或三肢瘫肌力≤2级等情况。 二级伤残相对一级稍轻,但也很严重,是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大部分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像重度智能损伤、三肢瘫肌力3级等属于二级伤残。 随着级别的降低,伤残程度逐渐减轻。例如,五级伤残的标准是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较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比如一侧眼球摘除者、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等情况。 十级伤残是最轻的级别,标准为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如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 cm²等。 在实际鉴定过程中,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依据上述标准,组织专家根据工伤职工的伤残情况,结合医疗诊断结果,对其致残程度进行综合评定。职工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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