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拒签劳动合同,能否主张双倍工资?


在探讨劳动者拒签劳动合同能否主张双倍工资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先明确双倍工资规定的目的和相关法律依据。 双倍工资的规定主要是为了督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该条款的初衷是约束用人单位的行为,防止其故意不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损害劳动者权益。 然而,如果是劳动者拒绝签订劳动合同,情况就有所不同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也就是说,在入职一个月内,若劳动者拒签合同,用人单位及时终止劳动关系是合法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的。 若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没有终止与拒签劳动合同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劳动者是否能主张双倍工资呢?从法律精神来看,双倍工资惩罚的是用人单位故意不签订合同的行为。如果是劳动者自身原因拒签,用人单位不存在主观过错,此时让用人单位承担双倍工资的惩罚,有失公平。但在司法实践中,可能会因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如果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已尽到合理的通知和督促义务,是劳动者故意拒签,那么劳动者主张双倍工资可能不会得到支持;反之,如果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其已履行相关义务,即便劳动者拒签,劳动者仍有可能主张双倍工资。 综上所述,劳动者拒签劳动合同后能否主张双倍工资不能一概而论,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考量用人单位是否尽到通知和督促义务等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