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故意拖延不签劳动合同,能否拿二倍工资?
我是公司的人事,有个新员工入职后一直找各种理由拖着不签劳动合同,现在工作了几个月,他说要告公司没和他签合同,让公司付二倍工资。我就想问问,这种他故意拖延不签的情况,还能拿二倍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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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劳动者故意拖延不签劳动合同能否拿二倍工资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首先要明确二倍工资支付规定的立法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该规定主要是为了促使用人单位及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避免双方权利义务不明确,引发劳动纠纷。 对于劳动者故意拖延不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是否支付二倍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也就是说,在一个月的宽限期内,如果是劳动者的原因不签合同,用人单位及时终止劳动关系,就不会产生二倍工资的问题。 若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没有及时终止劳动关系,继续用工的。即便劳动者故意拖延不签合同,司法实践中,部分地区会倾向于保护劳动者,仍然可能判决用人单位支付二倍工资。因为法律规定了用人单位有主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义务。但也有部分地区,如果用人单位能证明已尽到诚实信用的义务,比如多次书面通知劳动者签订合同等,而劳动者故意不签,用人单位可能无需支付二倍工资。 所以,用人单位在遇到劳动者故意拖延不签劳动合同的情况时,一定要及时采取措施,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书面通知劳动者签订合同,若劳动者不签,应书面通知终止劳动关系,避免后续可能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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