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手腕骨折工伤赔偿费用有哪些?

我在工作时手腕骨折了,想知道这种情况属于工伤吗?工伤赔偿费用具体包括哪些呢?我不太了解相关法律,也不知道该怎么去计算这些赔偿费用,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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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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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发生手腕骨折的工伤事故时,劳动者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赔偿。下面为您详细介绍手腕骨折工伤赔偿费用的相关内容。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工伤认定的概念。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所以,如果您是在工作时手腕骨折,一般情况下是可以被认定为工伤的。在手腕骨折被认定为工伤后,赔偿费用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医疗费。这是指治疗工伤所需的费用。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简单来说,就是合理的治疗费用,只要在规定的范围内,都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来承担。 二是停工留薪期工资。在工伤治疗期间,您可能无法正常工作,这段时间您的工资待遇不变。《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如果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三是护理费。如果您在工伤治疗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就会产生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如果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四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当您的手腕骨折经劳动能力鉴定达到伤残等级后,就可以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五是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两项费用是在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支付。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总之,手腕骨折工伤赔偿费用是多方面的,每一项都有相应的法律依据和计算标准。劳动者在遭遇工伤时,要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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