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2024年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及标准是怎样的?

我在云南省遭遇了人身损害事故,想了解一下在2024年,云南省这边对于人身损害赔偿都有哪些项目,每个项目的赔偿标准又是如何规定的,好让我心里有个底,知道自己能争取到哪些赔偿。
张凯执业律师
已帮助 867 人解决法律问题

人身损害赔偿是指当人的生命、健康或者身体遭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甚至死亡时,要求行为人或者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一种侵权法律制度。在云南省2024年,人身损害赔偿包含多个项目,每个项目都有其对应的赔偿标准。


首先是医疗费,这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费是指生活需要特殊照顾或无法自理的人,如住院病人,或在家因疾病日常生活不便,需要他人护理而支出的费用。依据上述司法解释第八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根据司法解释第九条,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20个最新问题

婚内买房写一方名是不是共同财产?

我和配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买了房,只写了一方的名字。现在家里人对这房子的归属有些争议,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房子到底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想了解具体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好朋友在寝室喝完酒去KTV,我走了后来他打架,和我有关系吗?

我和好朋友在寝室一起喝了酒,之后他去KTV,我就先走了。后来听说他在KTV打架了,我心里挺担心的,不知道这种情况下我会不会受到牵连,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看,我需不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贷款先交钱被骗了,该怎么起诉?

我之前贷款时,对方要求先交钱,结果发现被骗了,钱也打了水漂。现在心里特别气愤,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不清楚具体该怎么做,起诉的流程、需要准备的材料以及相关法律依据都不太明白,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起诉离婚需要立案吗?

我和配偶感情破裂,想通过起诉离婚来解决。但不太清楚起诉离婚是不是必须要经过立案这个程序,还有立案具体有哪些要求和流程,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

交通事故导致他人重伤,是否会被判刑?

最近身边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有人受了重伤。大家都在讨论这种情况肇事方会不会被判刑,不太清楚具体的判定标准是什么,想了解在什么情况下肇事方会因致人重伤而被判刑,什么情况下不会。

高速公路绿化带不改变土地性质算不算土地征收?

我家的地在高速公路规划附近,现在要划作高速公路绿化带,相关人员说土地性质不变就不算土地征收,我不太明白。想知道这种说法到底对不对,要是算征收,补偿又该怎么算呢?

敲诈勒索罪和非法拘禁罪的区别是什么

最近在学习法律知识,对敲诈勒索罪和非法拘禁罪有点迷糊。感觉这两个罪名好像有些相似的地方,但又说不清楚具体差别。想了解一下,从法律层面讲,这两个罪名在哪些方面存在明显的不同呢?是犯罪手段、目的,还是其他方面呀?

发生工伤后,劳务关系就不用赔偿了吗

我在给一家小公司做临时工作,没有签正式劳动合同,干活的时候受伤了。我想知道像我这种劳务关系,公司是不是就不用赔偿了?我不太懂法律,想了解在这种情况下我有没有权利要求赔偿,能得到哪些赔偿。

先盖章后填内容的协议有效吗

在工作中遇到个情况,我和合作方签协议,当时我这边先盖了章,之后合作方才填的内容。现在对这个协议心里不踏实,想知道这样先盖章后填内容的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会不会有啥问题。

非法辞退该如何定义?

我在公司工作挺长时间了,最近领导突然说要辞退我,也没说什么合理理由。我就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到底怎样才算非法辞退呢?我得搞清楚自己是不是被非法辞退了,好维护自己权益。

一方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谁?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现在最让我头疼的就是孩子抚养权的问题。我们都很爱孩子,都想争取到抚养权。我不太清楚法律对于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属是怎么规定的,想知道法院一般会依据什么来判,我该怎么做才能更有机会获得孩子抚养权呢?

有权把法律公之于众的机构是哪些?

我想了解下,在咱们国家,到底哪些机构是有权力把法律公之于众的呢?我不太清楚法律公布这方面的流程,也不知道不同类型的法律是不是公布机构也不一样,所以想问问大家,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国务院决定什么情况下可作出出境或限期出境的决定?

我对国务院作出出境或限期出境决定的情况不太清楚。最近听说有相关规定,但不知道具体在哪些情形下国务院会作出这样的决定。我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具体法律规定,弄清楚到底是哪些情况能适用,好做到心中有数。

物业公司小区绿化发票该怎么开?

我是一家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负责小区绿化相关事务。最近小区做了绿化工程,需要开发票。但我不太清楚具体的开票流程和要求,比如要开哪种类型的发票,税率是多少,需要准备什么资料等,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商标复审成功后会直接下证吗?

我之前申请的商标被驳回了,我申请了复审,现在复审成功了。我不太清楚后续流程,想知道复审成功后是不是就直接给我下发商标注册证了,需不需要再办理其他手续呢?

上市公司是否可以进行担保?

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最近听说公司可能要为其他企业做担保。我有点担心这会影响公司和我的利益,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上市公司到底可不可以进行担保呢?有没有什么限制条件?

离婚故意转移财产是否会受到法律制裁?

我正在和另一半办离婚,最近发现对方偷偷把一部分财产转移到别人名下了。我想知道这种故意转移财产的行为,在法律上是不是会受到制裁呢?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

如何合法地将小股东踢出公司?

我和几个朋友一起开了家公司,我是大股东,有个小股东不仅不怎么参与公司事务,还老是提些不合理的要求,严重影响公司发展。我想把他踢出去,但又怕不合法惹上麻烦,所以想问问怎么操作才是合法的?

离婚应该去哪个法院起诉?

我打算和另一半离婚,但不知道该去哪个法院起诉。我们的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不太一样,而且听说还有一些特殊情况的规定。我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来说,离婚起诉法院是怎么确定的,依据是什么,我这种情况该去哪个法院起诉呢?

统筹是在医院直接报销吗?

我去医院看病,听说有统筹报销这回事,我不太懂,想问问统筹报销是不是在医院直接就能办理呢?我怕自己准备的材料啥的不对,到时候不能直接报销,就很麻烦。想了解下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