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动抵押是一种特别抵押,指抵押人将其现在和将来所有的全部财产或者部分财产上设定的担保,在行使抵押权之前,抵押人对抵押财产保留在正常经营过程中的处分权。其执行程序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抵押执行
抵押执行主要是由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协商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案例:甲公司以其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等设定浮动抵押向乙银行贷款。贷款到期后,甲公司无法偿还贷款。此时,乙银行与甲公司协商,将部分抵押的生产设备按照市场价格折价归乙银行所有,以抵偿部分贷款,剩余贷款则通过拍卖其他抵押财产来偿还。
诉讼执行
诉讼执行是指抵押人通过诉讼取得生效判决,人民法院实现抵押权。具体流程如下:
- 起诉:抵押权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要求实现抵押权。
- 立案受理:人民法院对起诉状和证据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受理。
- 审理判决: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查明事实后,根据法律规定作出判决,确定抵押权人是否有权实现抵押权以及实现的方式和范围。
- 执行阶段:如果抵押人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将依法采取拍卖、变卖等措施,对抵押财产进行处置,以实现抵押权人的债权。
案例:丙公司以其库存商品设定浮动抵押向丁银行借款,借款到期后,丙公司拒绝偿还借款。丁银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决丁银行有权对丙公司抵押的库存商品进行拍卖、变卖,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在执行阶段,人民法院依法对丙公司的库存商品进行了拍卖,所得价款用于偿还丁银行的借款。
非诉讼执行
非诉讼执行主要是指抵押权人依据公证机构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案例:戊公司以其现有和将来的机器设备设定浮动抵押向己银行贷款,并办理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贷款到期后,戊公司未能按时还款。己银行依据公证债权文书,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依法对戊公司的抵押财产进行了处置,以实现己银行的债权。
法律建议
- 对于抵押权人:
- 在设定浮动抵押时,应明确约定实现抵押权的条件和方式,以便在需要时能够顺利实现抵押权。
- 密切关注抵押人的经营状况和抵押财产的变化情况,及时行使抵押权,避免抵押财产的价值减少或流失。
- 在执行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确保执行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 对于抵押人:
- 应诚实守信,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避免因违约而导致抵押权的实现。
- 在正常经营过程中,对抵押财产的处分应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不得损害抵押权人的利益。
- 如果对抵押权的实现存在异议,应及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