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探讨经调解无效能不能够判决离婚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深入分析。
一、相关法律条文解读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表明,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但调解无效并不必然导致法院判决离婚,关键在于判断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二、判断感情破裂的情形 在司法实践中,存在多种被认定为感情破裂的情形。例如:
- 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比如,小张和小李经人介绍后很快结婚,但婚后发现彼此生活习惯、价值观差异巨大,无法相互理解和包容,经过多次调解仍无法改善关系,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会认定感情破裂。
- 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例如,小王婚前隐瞒了自己患有严重精神疾病的事实,婚后病情发作且无法治愈,给家庭生活带来极大困扰,即便经过调解,也难以维持正常的夫妻关系,法院通常会判决离婚。
- 一方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等其他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比如,小赵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同居,其配偶发现后起诉离婚,经调解小赵仍不知悔改,这种情况下法院会认定感情破裂并判决离婚。
三、实际案例分析 曾有这样一个案例:夫妻双方因家庭琐事频繁发生争吵,矛盾逐渐激化。一方起诉离婚后,法院进行了多次调解,但双方始终未能达成和解。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综合考虑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等因素,认为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最终判决准予离婚。
相反,也有一些案例中,虽然调解无效,但法院并未判决离婚。例如,夫妻双方因一时冲动起诉离婚,在调解过程中双方情绪较为激动,未能达成和解协议。但法院经审查发现,双方并无实质性的矛盾冲突,且有一定的感情基础,遂判决不准离婚,给予双方冷静思考的时间。
四、实用法律建议
- 对于想要离婚的一方,如果认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可以积极收集相关证据,如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等方面的证据,以便在诉讼中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 在调解过程中,要保持理性和冷静,充分表达自己的诉求和想法,同时也要尊重对方的意见。如果调解无法达成一致,不要过于焦虑,相信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公正的判决。
- 对于不想离婚的一方,要认真反思自身存在的问题,积极寻求解决矛盾的方法,努力改善夫妻关系。同时,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表明自己愿意修复感情的决心和诚意,争取法院判决不准离婚。
综上所述,经调解无效能否判决离婚,取决于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在处理离婚纠纷时,当事人应了解相关法律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妥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