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上班途中受伤也应属于工伤范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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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日常生活中,职工提前上班途中受伤的情况时有发生,其是否属于工伤范围备受关注。本文结合相关法律条文、实际案例进行分析,并给出实用法律建议,助您明晰这一法律问题。

在劳动法律领域中,职工提前上班途中受伤是否属于工伤范围,是一个具有现实意义且备受关注的问题。对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提前上班途中受伤是应当被认定为工伤的。

相关法律条文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 患职业病的;
  5.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从这些规定来看,虽然没有明确提及提前上班途中受伤的情况,但其中“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以及“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等伤害的”条款,为认定提前上班途中受伤是否属于工伤提供了依据。

实际案例分析 下面我们来看一个具体的案例。2011年7月初的一天,陈某在上班途中摔倒受伤。陈某认为自己是在上班途中受伤,应属于工伤,公司应该承担相关医疗费用。但公司认为陈某自己做主提前上班,不应算作工伤。 在这个案例中,陈某提前上班的行为,实际上是为了正常开展工作做准备,这符合“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工作”的情形。如果陈某是因为合理原因提前上班,比如为了完成紧急工作任务、因交通状况或天气原因提前出发以确保准时到岗等,且在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伤害,那么按照法律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

认定的关键因素 判断提前上班途中受伤是否属于工伤,需要考虑以下关键因素:

  1. 提前上班的原因是否合理。例如,因天气恶劣担心迟到而提前出发,或者是为了准备当天重要的工作任务等合理原因提前上班,更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如果是无故提前上班且与工作没有直接关联,则可能难以认定。
  2. 伤害是否符合工伤认定的其他条件。如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等伤害。如果是因为职工自身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的伤害,比如闯红灯发生交通事故且承担主要责任,可能就无法认定为工伤。

实用的法律建议 对于职工来说:

  1. 保留相关证据。如果在提前上班途中不幸受伤,要及时收集和保留与受伤相关的各种证据,如事故现场的照片、视频、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交通责任认定书(如果涉及交通事故)等,这些证据对于后续的工伤认定非常重要。
  2. 及时向单位报告。受伤后应尽快将受伤情况告知所在单位,并按照单位的要求进行相关的申报和处理程序。

对于用人单位来说:

  1. 了解和掌握工伤认定的相关法律规定,正确对待职工提前上班途中受伤的情况,不要轻易拒绝职工的工伤认定申请,避免因错误判断而引发劳动纠纷。
  2. 积极协助职工进行工伤认定和相关的理赔工作,按照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提前上班途中受伤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是属于工伤范围的。职工和用人单位都应当了解和掌握相关的法律规定,正确处理此类问题,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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