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合同法中的抗辩权是保障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制度,它赋予了当事人在特定情况下对抗对方请求权的权利。以下将详细介绍几种主要的抗辩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
- 法律条文及概念:根据《民法典》第525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简单来说,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前,有拒绝自己给付的权利。
- 构成条件:一是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二是双方互负的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且均已届清偿期;三是对方当事人未履行债务或未按照约定正确履行债务;四是对方的对待给付是可能履行的。
- 实际案例: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一批货物,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相应货款,双方未约定履行的先后顺序。当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支付货款时,若甲公司尚未提供货物,乙公司就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拒绝支付货款。
- 法律建议:在签订合同时,若双方互负债务且希望同时履行,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同时履行的相关条款。当一方认为对方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时,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以便在行使抗辩权时能够证明自己的主张。
先履行抗辩权
- 法律条文及概念:《民法典》第526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 构成条件:一是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二是双方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三是先履行一方未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
- 实际案例:丙公司与丁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丙公司先完成工程建设,丁公司后支付工程款。若丙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完成工程建设,丁公司就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拒绝支付相应的工程款。
- 法律建议:在签订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合同时,后履行一方应密切关注先履行一方的履行情况。一旦发现先履行一方存在未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的情形,要及时通知对方,并保留相关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不安抗辩权
- 法律条文及概念:《民法典》第527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不安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时,有权中止履行自己的债务。
- 构成条件:一是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二是后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三是先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上述情形的存在。
- 实际案例:戊公司与己公司签订了一份原材料供应合同,约定戊公司先向己公司供应原材料,己公司后支付货款。在戊公司准备供应原材料时,发现己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且有大量债务无法偿还,戊公司有确切证据证明这一情况,此时戊公司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供应原材料。
- 法律建议:先履行一方在行使不安抗辩权时,必须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对方存在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否则可能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在中止履行后,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要求对方提供适当担保。若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恢复履行能力或提供了适当担保,先履行一方应当恢复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