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0岁工伤伤残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一下60岁这个年龄在工伤认定方面的一些情况。通常情况下,男性的法定退休年龄为60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与用人单位建立的一般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不过,如果60岁人员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未领取退休金,并且能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那么是可以进行工伤认定的。一旦认定为工伤,就会涉及到伤残赔偿。 工伤伤残赔偿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医疗费用。这是指治疗工伤所产生的合理费用,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费等。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是停工留薪期工资。在工伤治疗期间,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三是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的不同,赔偿标准也有所差异。以一级伤残为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四是伤残津贴。对于一至四级伤残职工,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五级、六级伤残职工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五是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如果60岁人员与用人单位是劳务关系,那么就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侵权责任的规定来处理。根据该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总之,60岁工伤伤残赔偿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适用的法律和赔偿标准。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建议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