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要求行政赔偿时单独提出和一并提出哪个更好?


在2024年,当面临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给自己造成损害时,要求行政赔偿存在单独提出和一并提出这两种方式,它们各有特点,很难简单地说哪个更好,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分析。 首先来解释一下这两种方式的概念。单独提出行政赔偿,指的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当赔偿义务机关作出处理决定后,如果赔偿请求人对该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而一并提出行政赔偿,则是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过程中,同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九条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单独提出行政赔偿有其独特的优势。它可以先让赔偿义务机关自行审查自身行为的合法性和赔偿责任,这在一定程度上给了行政机关自我纠错的机会。如果赔偿义务机关能够主动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请求人就可以较快地获得赔偿,节省时间和精力。此外,单独提出赔偿请求,程序相对简单,不需要与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交织在一起,对于一些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赔偿案件,这种方式可能更为便捷。然而,其也存在一定的弊端。如果赔偿义务机关拒绝赔偿或者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决定,赔偿请求人还需要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这无疑增加了维权的时间成本和不确定性。 一并提出行政赔偿也有明显的好处。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中一并提出赔偿请求,可以将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和赔偿问题一并解决,避免了程序上的重复和繁琐。而且,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过程中,有相对完善的证据规则和程序保障,能够更全面地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赔偿责任。同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可以借助行政复议机关或人民法院的力量,对行政机关形成更大的压力,提高获得赔偿的可能性。但是,这种方式也并非完美无缺。如果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结果不理想,赔偿请求也可能会受到影响。此外,一并提出赔偿请求可能会使案件的审理过程更加复杂,时间也会相对较长。 综上所述,在2024年要求行政赔偿时,单独提出和一并提出各有利弊。如果行政行为的违法性比较明显,赔偿义务机关有主动纠错的可能,单独提出行政赔偿可能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如果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存在较大争议,需要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来确定,那么一并提出行政赔偿可能更为合适。最终的选择还需要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证据的收集情况以及自身的维权需求等因素综合考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