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公司法》中国有公司章程的规定是怎样的?


在2024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对国有公司章程作出了一些特定规定。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国有企业的定义和范围。国有企业,通俗来讲,就是国家出资的企业,国家在这类企业中有着重要的影响力和控制权。 对于国有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改,有着特殊的要求。根据2024年《公司法》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订报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批准。这是因为国有独资公司是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所以其章程的制定和修改要体现国家作为出资人的意志。 在公司治理结构方面,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这与普通有限责任公司设有股东会,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有所不同。 国有独资公司设董事会,依照本法规定行使职权。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成员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委派;但是,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这一规定保障了职工在公司治理中的参与权,体现了国有企业的特殊性。 在监事会方面,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五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成员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委派;但是,监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从监事会成员中指定。 此外,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时,对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作出决议的,该交易涉及的董事不得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这一规定旨在防止关联交易中的利益输送,保护国有资产的安全。 总的来说,2024年《公司法》对国有公司章程的规定,既体现了国家对国有企业的管理和监督,也保障了国有企业的自主经营和发展。国有企业在制定和修改章程时,必须严格遵守这些规定,以确保公司的合法合规运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