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2024年《民法典》对房子居住权和使用权是怎么规定的?

我最近在处理房产相关的事情,不太清楚房子的居住权和使用权有啥区别。想知道2024年《民法典》里对这两者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它们各自有啥特点和限制,在实际生活中会有啥不同的影响,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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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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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4年实施的《民法典》中,对房子的居住权和使用权作出了明确且细致的规定,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来说居住权。居住权是一种用益物权,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这意味着居住权是通过合同约定或者遗嘱等方式设立的。居住权的设立要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而且居住权一般是无偿设立的,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打个比方,老张可以通过订立合同,为照顾自己多年的保姆设立居住权,让保姆在自己的房子里居住到去世。 接着看使用权。房屋使用权是指对房屋享有使用的权利,拥有使用权的人可以对房屋进行合法的使用,但不具备对房屋的处分权。房屋使用权的来源可以多种多样,比如通过租赁、借用等方式获得。在租赁关系中,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承租人依据租赁合同获得房屋的使用权。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有权按照约定使用房屋,但需要按照约定支付租金、合理使用房屋等。如果违反约定,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例如,小王租了一套房子,他在租赁期间就拥有该房屋的使用权,但他不能随意将房子卖掉或者进行大规模改造。 总的来说,居住权和使用权虽然都涉及对房屋的使用,但它们在设立方式、权利性质、权利范围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在实际生活中,我们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正确运用和保护自己的相关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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