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民法典》规定什么条件能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在探讨什么条件能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之前,需要明确的是,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相关事宜主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来调整,而不是《民法典》。《民法典》主要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劳动合同相关内容不属于其主要规范范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那么在哪些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开具该证明呢,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无论哪一方先提出解除的意愿,只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用人单位就有义务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比如,劳动者因个人发展想换工作,与公司协商后,公司同意解除劳动合同,此时公司就应当开具证明。 其次是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当劳动者按照此规定履行了通知义务后,劳动合同解除,用人单位需要开具证明。例如,小李提前三十天向公司提交了书面辞职申请,三十天后劳动合同解除,公司应开具证明。 再者是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当劳动者出现这些情况,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同样要出具证明。 还有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在这些法定情形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也需开具证明。 综上所述,无论是双方协商一致,还是劳动者或用人单位依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都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这不仅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也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体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