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减刑假释有哪些新规定?


减刑和假释是我国刑罚执行中的重要制度,它们为服刑人员提供了改过自新、提前回归社会的机会。2024年关于减刑假释有一些新规定。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减刑和假释的基本概念。减刑是指对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适当减轻其原判刑罚的制度。假释则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了一定时间的刑罚之后,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司法机关将其附条件地予以提前释放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在2024年的新规定中,进一步明确了减刑假释的适用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对于减刑,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同时,对于假释,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 新规定还加强了对减刑假释的监督。人民法院在审理减刑、假释案件时,应当全面审查罪犯的改造表现、原判刑罚及生效裁判中财产性判项的履行情况。对于拒不交代真实身份和住址,或者服刑期间又犯罪的罪犯,一般不予减刑、假释。并且,新规定要求减刑、假释案件应当在立案后五日内将执行机关报请减刑、假释的建议书等材料依法向社会公示。公示内容应当包括罪犯的个人情况、原判认定的罪名和刑期、罪犯历次减刑情况、执行机关的建议及依据。 此外,对于一些特殊类型的犯罪,2024年新规定也有特殊要求。例如,对于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罪犯,在减刑、假释时,要严格把握法律规定的“确有悔改表现”“立功表现”“重大立功表现”的标准。对依法应当从严控制减刑、假释的罪犯,减刑的起始时间、间隔时间和减刑幅度都要从严掌握。 总的来说,2024年减刑假释新规定更加注重服刑人员的改造效果和社会危害性评估,加强了监督和透明度,同时对不同类型的犯罪进行了差异化的处理,以确保减刑假释制度的公平、公正和有效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