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合同法对不要式合同有哪些规定?


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同时废止。所以,2024年适用的是《民法典》合同编的相关规定。下面为您介绍《民法典》中关于不要式合同的规定。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不要式合同。不要式合同是指当事人订立的合同依法并不需要采取特定的形式,当事人可以采取口头方式,也可以采取书面方式,或者其他形式。这与要式合同不同,要式合同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特定形式订立。 关于不要式合同的成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所以,只要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意见,不要式合同即成立。比如,甲和乙口头约定甲向乙购买一批水果,双方对水果的品种、数量、价格等主要内容达成了一致,这个不要式合同就成立了。 在合同的生效方面,一般情况下,依法成立的不要式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不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例如,某些涉及特殊行业的合同,可能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才能生效。此外,如果当事人对合同的生效附条件或者附期限,那么合同自条件成就或者期限届至时生效。比如,甲和乙约定,等甲拿到某笔货款后,他们之间的合同才生效,这就是附条件的合同。 对于不要式合同的履行,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如果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就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例如,甲没有按照约定向乙交付水果,乙可以要求甲继续交付,或者赔偿因甲违约给自己造成的损失。 在合同的解除方面,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此外,《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了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比如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等。无论合同是要式还是不要式,只要符合法定解除情形,当事人就可以解除合同。 总之,《民法典》合同编为不要式合同提供了全面的法律规范,保障了当事人在不要式合同中的合法权益。在实际生活中,虽然不要式合同的形式较为灵活,但为了避免纠纷,建议当事人尽量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