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离婚案件管辖的一般规定是什么?


在2024年,离婚案件管辖的一般规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 首先,一般地域管辖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通俗来讲,就是原告要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去起诉离婚。被告住所地指的是被告的户籍所在地。例如,张三和李四要离婚,李四的户籍在A地,那么张三通常就要到A地的法院去起诉。这一规定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该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这里提到了经常居住地,它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如果被告离开户籍所在地,在另一个地方连续居住满一年,那么原告就可以向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比如,王五和赵六要离婚,王五户籍在B地,但他已经在C地连续居住了两年,那么赵六就可以向C地的法院起诉。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是因为被告下落不明或被宣告失踪,无法确定其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为了保障原告的诉权,所以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如果被告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的情况也是如此。比如,孙七的丈夫被监禁在监狱,孙七要起诉离婚,就可以在自己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 另外,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总之,离婚案件的管辖规定是为了合理确定诉讼法院,方便当事人进行诉讼,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实际操作中,当事人要根据具体情况准确确定管辖法院,以确保离婚诉讼能够顺利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