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离婚案开庭审议程序是怎样的?


离婚案开庭审议程序在2024年主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庭审准备阶段。法院会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开庭时间、地点等信息。对于公开审理的案件,还会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在这一阶段,当事人要做好充分准备,比如收集整理相关证据,准备好陈述的内容等。证据是支持自己主张的关键,像涉及财产分割的,要准备好财产证明;涉及子女抚养权的,要准备好能证明自己抚养优势的材料。 接着进入开庭审理阶段。第一步是宣布开庭,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然后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之后进入法庭调查阶段。这是查明案件事实的重要环节。首先由当事人陈述,一般先原告陈述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再由被告进行答辩。然后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接着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等证据,并由双方当事人进行质证。质证就是对对方提出的证据进行质疑和辩驳,说明证据是否真实、合法以及与案件的关联性。 法庭辩论阶段随后展开。在这个阶段,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就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发表自己的意见和观点,并相互进行辩驳。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然后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接着双方互相辩论。审判长会引导双方围绕争议焦点进行辩论,当事人要注意言辞得当,理性表达观点。 法庭辩论终结后,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这是当事人最后表达自己想法和诉求的机会。 最后是评议和宣判阶段。法庭辩论终结后,合议庭会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作出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如果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在规定的上诉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整个离婚案开庭审议程序是一个严谨且有序的过程,当事人要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