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破坏环境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破坏环境罪并不是一个具体的罪名,在我国《刑法》中,涉及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的犯罪有多个具体罪名,以下为你介绍一些常见罪名在2024年的立案标准。
首先是污染环境罪。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六十条,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二)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十亩以上,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三)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二千五百株以上的;(四)致使一人以上死亡、三人以上重伤、十人以上轻伤,或者一人以上重伤并且五人以上轻伤的;(五)致使传染病发生、流行或者人员中毒达到《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Ⅲ级以上情形,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六)其他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情形。这里所说的“公私财产损失”,包括污染环境行为直接造成的财产损毁、减少的实际价值,为防止污染扩大以及消除污染而采取的必要的、合理的措施而发生的费用。
其次是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根据相关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应予立案追诉。这意味着,只要实 施了将境外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行为,不管是否造成了实际的危害后果,都可能被立案。
还有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六十三条,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在内陆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五百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五千元以上,或者在海洋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二千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万元以上的;(二)非法捕捞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苗种、怀卵亲体或者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捕捞水产品,在内陆水域五十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五百元以上,或者在海洋水域二百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千元以上的;(三)在禁渔区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捕捞的;(四)在禁渔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捕捞的;(五)在公海使用禁用渔具从事捕捞作业,造成严重影响的;(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总之,不同的破坏环境犯罪行为有不同的立案标准,这些标准旨在通过法律手段来保护我们的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平衡。如果涉及到相关行为,一定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避免触犯法律红线。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19个最新问题
配偶确诊精神病后能否要求离婚?
职场性骚扰留存证据有哪些?
案底在法律上的称呼是什么?
取保候审期间能申请出省参加婚宴吗?
微信伪装他人是否违法?
户口迁出后是否可以继承父母房产?
结婚时女方需要出多少钱?
公司买车避税再转给个人是否可行?
如何查询参保了多少年?
个人是否可以补交职工养老保险?
营业执照授权给别人使用会有什么风险?
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是怎样的?
法院执行案一案双查指的是什么?
婚后房子怎样才能只属于一个人?
烟草在生产环节征收消费税吗?
天津正当防卫是怎么执行的?
劳动合同关于试用期时限的规定有哪些?
股权转让委托公证费是如何计算的?
提供财产线索后法院不执行该怎么办?
已为您展示了 19 个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