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什么情况下无效宣告程序会中止,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该怎么处理?


在探讨2024年无效宣告程序中止的情况以及宣告无效的专利权的处理方式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些基本概念。 无效宣告程序是指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的程序。 ### 无效宣告程序中止的情况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因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归属发生纠纷,已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中止有关程序。具体到无效宣告程序中,常见的中止情形有以下几种: 第一,涉及权属纠纷的情况。当专利权归属存在争议,比如两个主体都声称对该专利拥有权利,一方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无效宣告程序可能会中止。这是因为权属问题的确定是后续无效宣告程序的基础,如果权属不明确,继续进行无效宣告程序可能会导致结果的不确定性。 第二,人民法院审理的与专利权有关的案件需要以无效宣告程序的结果为依据时。例如,在一些侵权诉讼中,被告以原告的专利权无效为由进行抗辩,此时人民法院可能会要求中止侵权诉讼,等待无效宣告程序的结果。相应地,无效宣告程序也可能会因为相关的司法程序而中止。 ### 宣告无效的专利权的处理 《专利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这意味着,一旦专利权被宣告无效,从法律意义上讲,该专利从一开始就没有存在过。 对于已经执行的判决、调解书,已经履行或者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一般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如果因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赔偿。例如,专利权人明知自己的专利可能存在问题,仍然恶意提起侵权诉讼,给被告造成了损失,那么在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专利权人应当对被告的损失进行赔偿。 此外,如果依照前款规定不返还专利侵权赔偿金、专利使用费、专利权转让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应当全部或者部分返还。比如,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在支付了高额的许可费用后,不久该专利权就被宣告无效,这种情况下,如果不返还许可费用,对被许可人明显不公平,那么专利权人就应当返还全部或者部分费用。 综上所述,无效宣告程序的中止和宣告无效的专利权的处理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当事人应当根据具体情况,遵循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