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医疗过失导致七级伤残该如何赔偿?


在医疗过程中,如果发生医疗过失并导致患者七级伤残,赔偿问题涉及多个方面。下面将详细为您介绍相关的赔偿内容。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医疗过失的概念。医疗过失指的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未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从而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这是医疗过失赔偿的基本法律依据。 接下来,我们看看赔偿的项目。一般来说,医疗过失七级伤残的赔偿项目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医疗费。这是指因治疗医疗过失造成的损伤所产生的费用,包括已经发生的和后续必要的治疗费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二是误工费。如果患者因伤耽误了工作,导致收入减少,就可以主张误工费。该解释第七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是护理费。如果患者在治疗和康复期间需要他人护理,就会产生护理费。根据该解释第八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四是交通费。患者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也在赔偿范围内。该解释第九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五是住院伙食补助费。患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费用,一般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该解释第十条有相关规定。 六是营养费。为了促进患者身体恢复,必要的营养补充费用也可以要求赔偿。根据该解释第十一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七是残疾赔偿金。这是对患者因伤残导致的未来收入减少和生活不便等的补偿。该解释第十二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七级伤残对应的赔偿系数为40%。 八是被扶养人生活费。如果患者有需要其扶养的人,那么被扶养人的生活费用也应得到赔偿。该解释第十七条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九是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过失给患者带来身体和精神上的痛苦,患者可以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具体的数额会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所造成的后果等因素综合确定。 在处理医疗过失赔偿问题时,患者可以先与医疗机构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确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以及责任程度,然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