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盗窃罪既遂的标准具体是什么?


在探讨2024年盗窃罪既遂的标准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盗窃罪。盗窃罪,简单来说,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这里的非法占有,就是指行为人没有合法的理由,想要把别人的财物归自己所有;秘密窃取呢,就是在财物所有人、保管人或者其他人没有发觉的情况下,拿走财物。 关于盗窃罪既遂的标准,在我国法律实践和理论中有不同的观点,但主流观点采用的是“失控说”与“控制说”相结合的方式。 “失控说”认为,只要被害人失去了对财物的控制,就构成盗窃罪既遂。比如说,小偷把别人放在家门口的自行车偷偷骑走,当自行车离开原来放置的位置,车主无法对其进行控制时,就可以认定盗窃罪既遂。这是因为在这种情况下,被害人已经失去了对财物的实际掌控能力,财物的安全和支配权已经受到侵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构成盗窃罪。这里虽然没有明确规定既遂标准,但从司法实践来看,被害人失去对财物的控制是重要的判断因素之一。 “控制说”则强调行为人对财物取得了实际控制。例如,小偷潜入商店,把商品藏在自己身上带出商店,此时小偷已经能够对商品进行实际的支配和控制,就构成既遂。实际控制并不要求行为人对财物拥有绝对的、完全的掌控,只要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排除他人对财物的干涉,按照自己的意愿处置财物即可。 在实际判断时,通常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果财物体积较小、便于携带,行为人将其藏于身上或容易控制的地方,一般认为行为人取得了控制,构成既遂。对于体积较大、难以移动的财物,如大型机器设备,当行为人使财物脱离了被害人的控制范围,导致被害人难以找回时,也可认定为既遂。 此外,对于一些特殊情况,如盗窃支票、信用卡等有价证券,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如果行为人已经兑现了支票或使用信用卡获取了财物,通常认定为既遂;如果只是窃取了证券但尚未实际获得财物,需要结合其他情节判断是否构成既遂。 总之,盗窃罪既遂的判断是一个综合考量的过程,需要结合具体案件情况,依据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来准确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