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不安抗辩权的程序如何进行?


不安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时,有权中止履行自己的债务。这是为了保护先履行义务一方的合法权益,避免其因对方可能无法履行而遭受损失。 在2024年,行使不安抗辩权的程序主要如下: 首先,要有确切证据。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必须有证据证明对方存在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所以,先履行方一定要掌握充分的证据才行。 其次,要及时通知对方。当先履行方有了确切证据后,应当及时通知对方自己要中止履行。这是因为通知对方是为了让对方知晓先履行方的行为,并且给对方一个说明情况或者提供担保的机会。《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依据前条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 然后,等待对方的反应。对方在接到通知后,如果提供了适当担保,那么先履行方应当恢复履行。如果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先履行方可以解除合同。比如,对方因为经营困难资金紧张,先履行方行使不安抗辩权后,对方找了其他有实力的公司为其债务提供担保,这时先履行方就应继续履行合同;若对方既拿不出证据证明自己能恢复履行能力,也不提供担保,先履行方就可以解除合同。 最后,要注意行使不安抗辩权过程中的证据保留。无论是证明对方丧失履行能力的证据,还是通知对方的证据等,都要妥善保存,以备可能出现的纠纷之需。在整个过程中,先履行方都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否则可能会面临违约的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