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7级以内该怎么赔偿?


在我国,工伤7级以内的赔偿需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工伤等级的概念,工伤等级是根据劳动者受伤的严重程度进行划分的,从1级到10级,1级最为严重,7级以内包含了1 - 7级,等级越高,意味着受伤越严重,相应的赔偿也会有所不同。 赔偿项目主要有以下几类。第一个是医疗费用,这是在工伤治疗过程中实际产生的费用,像挂号费、检查费、药费、住院费等等。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这里要注意,必须是符合规定的费用才能报销。 第二个是停工留薪期工资。在工伤治疗期间,劳动者无法正常工作,用人单位需要按照原工资福利待遇按月支付工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第三个是伤残津贴,对于1 - 4级工伤职工,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对于5 - 6级工伤职工,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第四个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这是对工伤职工因工伤导致伤残的一次性补偿。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 第五个是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当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赔偿的支付主体方面,如果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大部分赔偿项目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医疗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而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部分情况)、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由用人单位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所有的赔偿费用都由用人单位承担。 赔偿的流程一般是这样的。首先,职工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应在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认定为工伤后,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最后,根据鉴定结果,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