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交消费税的会计分录是怎样的?


消费税是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的一种税。在会计处理上,应交消费税的会计分录需要根据不同的业务场景来确定。 首先,当企业销售应税消费品时,应按照规定计算应交的消费税。此时,借方应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这一科目主要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相关税费;贷方应计入“应交税费 - 应交消费税”科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纳税人销售时纳税。其会计分录为: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 - 应交消费税 其次,如果企业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在建工程、非生产机构等其他方面,按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应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借方计入“在建工程”等科目,贷方同样计入“应交税费 - 应交消费税”科目。因为这相当于企业将应税消费品用于了自身的建设等活动,消费税要作为资产成本的一部分。分录如下:借:在建工程等 贷:应交税费 - 应交消费税 再者,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时,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委托方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将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委托方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按规定准予抵扣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对于受托方来说,收到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时,借方计入“银行存款”等科目,贷方计入“应交税费 - 应交消费税”科目。对于委托方,如果是直接销售,分录为: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等(支付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如果用于连续生产,分录为:借:应交税费 - 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等。这是依据消费税相关规定,对于不同用途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在消费税处理上的差异。 最后,实际缴纳消费税时,借方计入“应交税费 - 应交消费税”科目,贷方计入“银行存款”科目。分录为:借:应交税费 - 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这样就完成了整个应交消费税从计算到缴纳的会计处理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