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项税怎么做会计分录?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销项税的概念。销项税是指增值税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按照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额。它是企业在销售环节产生的应缴纳给国家的税款。 接下来,我们分不同情况来看销项税的会计分录处理。 情况一: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时,按照实现的销售收入和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额,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实现的销售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这里以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为例,假设甲公司销售一批商品给乙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为1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300元,款项尚未收到。那么甲公司的会计分录为:借记“应收账款——乙公司”11300元,贷记“主营业务收入”10000元,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00元。这个分录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该条例规定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情况二:视同销售行为。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无偿赠送他人等,都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缴纳增值税。例如,丙公司将自产的产品用于集体福利,该产品的成本为8000元,市场售价为10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3%。那么丙公司应做的会计分录为: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11300元,贷记“主营业务收入”10000元,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00元;同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8000元,贷记“库存商品”8000元。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上述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情况三:发生销售退回或销售折让。如果企业发生销售退回或销售折让,应根据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冲减当期的销项税额。例如,丁公司销售给戊公司的一批货物因质量问题发生部分退回,已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应冲减的销售额为2000元,增值税税额为260元。那么丁公司的会计分录为:借记“主营业务收入”2000元,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60元,贷记“应收账款——戊公司”226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