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下‘双分录’业务该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我在一家行政单位做会计,现在实行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了,里面提到的‘双分录’业务让我很头疼。我不太清楚在这种制度下,‘双分录’业务具体该怎么进行会计处理,想了解一下详细的方法和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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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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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下,“双分录”业务是一项重要的会计处理方式。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其相关内容。 首先,解释一下“双分录”业务的概念。“双分录”指的是在对一些特定的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时,同时采用两种不同的会计分录进行记录。一种分录反映财务状况,另一种分录反映预算执行情况。这是为了满足行政单位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双重核算的要求。 那么,哪些业务属于“双分录”业务呢?主要包括资产类中的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政府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等的相关业务,以及负债类中的应付账款、长期应付款等业务。 对于不同的“双分录”业务,其会计处理方法也有所不同。以固定资产为例,在取得固定资产时,按照确定的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同时,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经费支出”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这里前一个分录体现了固定资产的增加对财务状况的影响,后一个分录体现了资金支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影响。 再看应付账款业务。当发生应付账款时,借记“待偿债净资产”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科目;偿付应付账款时,借记“应付账款”科目,贷记“待偿债净资产”科目,同时,借记“经费支出”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这些会计处理方法是有明确法律依据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财库〔2013〕218号)对行政单位的各项会计业务处理都作出了详细规定,“双分录”业务的处理也是遵循该制度的要求。它有助于准确反映行政单位的财务状况和预算执行情况,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总之,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下“双分录”业务的会计处理需要根据不同的业务类型,按照制度规定准确进行记录,以确保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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