筹办费的会计处理是怎样的?
我开了家新公司,目前还在筹备阶段,产生了不少筹办费。我不太清楚这些费用在会计上该怎么处理,是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还是分摊处理呢?希望了解一下具体的会计处理方法和相关规定。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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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办费,简单来说,就是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企业在筹建期间,为了开展后续的经营活动,往往需要进行很多前期准备工作,比如人员招聘、市场调研、场地租赁等,这些活动所产生的费用就构成了筹办费。
关于筹办费的会计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相关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等在实际发生时,应借记“管理费用——开办费”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也就是说,会计处理上一般是在费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从税务角度来看,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规定,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企业选择长期待摊费用处理的,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规定,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所以,在会计处理上,通常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而在税务处理上,企业有一定的选择权,可以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比如预计未来的盈利情况等,选择对自己更有利的处理方式。这样做既能准确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又能合理降低企业的税务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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