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可以自由支配自己受赠的财产吗?
我是个未成年人,亲戚送了我一笔钱,我想用这笔钱买自己喜欢的东西,可父母说我不能随便花。我不太明白,我自己受赠的财产,难道不能自由支配吗?想了解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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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未成年人能否自由支配自己受赠的财产,需要根据未成年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未成年人的分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和第二十条的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对于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因为他们在认知和判断能力上还很欠缺,所以法律规定他们没有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能力。这意味着,即使是受赠获得的财产,他们也不能自己自由支配,而需要由他们的法定代理人(通常是父母)来代理实施相关的财产处分行为。比如,别人送给一个五岁孩子一笔钱,这个孩子不能自己决定用这笔钱去买昂贵的玩具,而是要由父母来决定如何管理和使用这笔钱。 对于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他们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可以独立实施一些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接受赠与就属于纯获利益的行为,所以他们可以合法地接受赠与财产。然而,在支配这些财产时,他们只能进行与自己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比如,一个十岁的孩子用受赠的钱买了一本价格合理的课外书,这通常被认为是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行为,是有效的。但如果这个孩子用受赠的钱去购买一台昂贵的电脑,这可能就超出了他这个年龄所能独立进行的行为范围,需要经过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或追认才有效。 综上所述,未成年人一般不能完全自由支配自己受赠的财产,具体的处分权要受到其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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