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辞职就在新公司入职能获得赔偿吗?
我还没从原来的公司辞职,就去新公司入职了。现在在工作中遇到了一些问题,想了解下这种情况下,如果和新公司产生纠纷,我有没有权利获得赔偿呢?不太清楚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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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没有辞职就在新公司入职是否能获得赔偿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来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首先是劳动关系,简单来说,劳动关系就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因为工作而产生的一种权利和义务关系。正常情况下,一个劳动者在同一时间一般只和一家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从法律角度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原公司因为你没辞职就去新公司入职而遭受了损失,新公司和你可能都要承担赔偿责任给原公司。 而对于你能否从新公司获得赔偿,这要分不同的情况来看。如果新公司明知你还未和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仍然招用你,之后又以你未解除原劳动关系为由辞退你,你可以尝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来维权。该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但要是新公司并不知晓你未和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之后发现情况后辞退你,这种情况下新公司的辞退行为可能是合法的,你就很难获得赔偿了。所以,没有辞职就在新公司入职能否获得赔偿,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和证据,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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