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不去新公司且原公司离职已经签了,这种情况有赔偿吗

已经在原公司签了离职,本来打算去新公司但现在不想去了,就想问问这种状况下,在原公司这边还能不能拿到赔偿啊,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和可能存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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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如果是劳动者自主决定离开原公司并签了离职协议,通常是没有赔偿的。这就好比是自己主动选择不干了,这种自行离职的情况,一般拿不到赔偿金。 不过,也有特殊情况。要是劳动者离职是受到强迫,那是有权获得相应赔偿的。比如企业进行大规模裁员、提前结束雇佣关系或者不再与劳动者续约等情况,劳动者是能够获得离职赔偿金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而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另外,如果签的离职协议存在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公司存在欺诈行为的情况,劳动者仍然有权要求赔偿。 相关概念: 经济补偿:是指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 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关系自然失效,双方不再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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