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离职可以入职新公司吗?
我现在在一家公司工作,但收到了另一家更好公司的入职邀请。我还没从现在的公司办离职,不知道能不能直接去新公司入职,会不会有什么法律问题,想了解下这方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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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来看,没有离职的情况下入职新公司并非绝对不可以,但存在诸多限制和潜在风险。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意味着如果新公司录用了还未和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员工,并且原单位因此遭受了损失,新公司要和该员工一起对原单位进行赔偿。 对于员工自身而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项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如果原公司发现员工同时在其他公司工作,对其本职工作产生严重影响,或者员工不听从原公司要求停止兼职行为,原公司有权解除与该员工的劳动合同。 另外,若员工与原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竞业限制、保密条款等特殊约定,在未离职时入职新公司可能会违反这些条款,从而引发违约赔偿责任。所以,在没有离职的情况下入职新公司,无论是对员工个人,还是对新公司,都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建议员工先与原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办理好离职手续后,再入职新公司,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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