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新准则下待处理财产损益的账务该如何处理?

我是一家公司的会计,在处理公司账务时遇到了待处理财产损益的问题。现在实行新准则了,我不太清楚按照新准则该怎么对待处理财产损益进行账务处理,比如入账、核算、结转这些环节具体该怎么做,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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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产损益处理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新会计准则下,待处理财产损益主要用于核算企业在清查财产过程中查明的各种财产盘盈、盘亏和毁损的价值。待处理财产损益是一个过渡性科目,主要用于企业财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财产物资的盘盈、盘亏和毁损情况,在未查明原因或未经批准处理之前暂时记录相关事项。下面我们来详细说说它的账务处理。 首先是存货盘盈、盘亏的账务处理。当企业盘盈存货时,应按重置成本入账,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待查明原因并经批准后,冲减管理费用,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科目。若存货发生盘亏或毁损,按实际成本,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贷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如果是属于计量收发差错和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存货短缺,应先扣除残料价值、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的赔偿,将净损失计入管理费用;属于自然灾害等非常原因造成的存货毁损,应先扣除处置收入(如残料价值)、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的赔偿,将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依据的是《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第二十一条规定,存货盘亏造成的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其次是固定资产盘盈、盘亏的账务处理。对于固定资产盘盈,新准则规定,企业固定资产盘盈应作为前期差错处理,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不再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而固定资产盘亏时,按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非流动资产损溢”科目,按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按固定资产原价,贷记“固定资产”科目。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处理时,按可收回的保险赔偿或过失人赔偿,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按应计入营业外支出的金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盘亏损失”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非流动资产损溢”科目。这遵循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相关规定。 此外,企业在处理待处理财产损益时,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在清查过程中发现财产物资的盘盈、盘亏和毁损,应及时填写有关财产清查报告单,注明盘盈、盘亏的原因,并报经企业管理当局批准。在批准前,先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进行核算;批准后,再根据不同情况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同时,企业应定期对“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进行清理,对于长期挂账的待处理财产损溢,要查明原因并及时处理,不得长期挂账。 总之,在新准则下对待处理财产损益进行账务处理,需要准确判断财产的类型(如存货、固定资产等),严格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操作,确保账务处理的准确性和合规性。这样才能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企业的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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