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司注销后会计凭证该如何处理?

我公司刚完成注销手续,整理东西时发现还有很多以前的会计凭证。我不知道这些凭证该怎么处理,直接扔掉又怕不符合规定,留着又不知道要留多久,也不清楚有什么正确的处理办法,所以想问问大家公司注销后会计凭证到底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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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会计凭证处理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公司注销后,会计凭证的处理是一个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重要事项。 首先,我们要明确会计凭证的定义。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发生或者完成情况的书面证明,是登记账簿的依据,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比如我们日常的发票、收据等就是原始凭证,而根据这些原始凭证编制的记账凭证则是用来记录每一笔经济业务的具体内容。 依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一般分为10年和30年。其中,会计凭证的保管期限为30年。也就是说,在公司注销后,这些会计凭证不能随意丢弃,需要按照规定保管30年。这是为了保证在一定期限内,如果有财务审计、税务检查、经济纠纷等情况发生时,能够有相应的财务资料作为依据。 在保管期限内,要妥善保存会计凭证。可以选择专门的档案柜进行存放,保证凭证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防止凭证受到损坏、丢失或者被篡改。同时,要建立相应的档案管理制度,对会计凭证的出入库进行登记,便于查询和管理。 当保管期限已满,要销毁会计凭证时,也不能自行处理。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单位应当定期对已到保管期限的会计档案进行鉴定,并形成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经鉴定,仍需继续保存的会计档案,应当重新划定保管期限;对保管期满,确无保存价值的会计档案,可以销毁。销毁时,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一般需要单位档案管理机构会同会计管理机构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单位负责人、档案管理机构负责人、会计管理机构负责人、档案管理机构经办人、会计管理机构经办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然后由档案管理机构和会计管理机构共同派员监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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