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没有收入时业务招待费要全额调增吗?

我公司目前处于前期筹备阶段,还没有任何收入,但期间产生了一些业务招待费。在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不确定这部分业务招待费是否要全额调增,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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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业务招待费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回答没有收入时业务招待费是否要全额调增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了解一下业务招待费和纳税调增的概念。业务招待费是企业为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招待费用。纳税调增是指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对于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不一致的情况,按照税收规定进行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不得扣除。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当企业没有收入时,由于“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为零,按照上述规定,业务招待费无法按照与收入挂钩的比例扣除。从税收角度看,没有收入意味着业务招待费缺乏与应税收入的关联性,不符合税前扣除的原则。所以,在企业没有收入的情况下,业务招待费通常是要全额进行纳税调增的。 不过,这里也需要注意特殊情况。如果企业处于筹建期,根据相关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这里的有关规定是指企业可以选择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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