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非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行政许可审查结果是怎样的?
我去申请一项行政许可,后来才知道这个事儿不在该部门的职权范围内。我就想了解下,这种情况下行政许可的审查结果会是咋样的呢?会不会直接就给我拒绝了,还是有其他的处理方式?心里有点没底,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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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对非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行政许可审查结果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行政许可的概念。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当行政机关面对非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进行行政许可审查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也就是说,行政机关不能对非自己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进行审查并作出许可决定。一旦发现申请事项不在自身职权范围内,应第一时间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这是因为行政机关的职权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各部门只能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权力,进行行政许可审查等工作。 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后,行政机关有义务告知申请人正确的申请方向,即向有职权的有关行政机关申请。这一规定是为了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避免申请人因为不了解行政机关的职权划分而浪费时间和精力。 如果行政机关没有按照规定对非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处理,比如没有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或者没有告知申请人正确的申请方向,申请人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申请人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反映情况,要求该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 在实际生活中,申请人在申请行政许可时,也应该尽量了解相关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避免因为申请事项不属于该机关职权范围而耽误时间。可以通过政府官方网站、政务服务热线等渠道进行查询,确保自己的申请能够准确地提交到有职权的行政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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